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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网络安全法 2.0》——欧盟在ICT供应链领域对华脱钩的工具箱

时间:2026-03-11   访问量:1003
关键词: 网络安全


2026年1月2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欧盟网络安全法2.0》(CSA 2.0)修订草案,该草案是欧盟强化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提升战略自主性的关键举措,旨在从技术合规治理转向涵盖地缘政治考量的供应链风险管理,如在能源、交通、ICT服务管理等关键行业排除所谓“高风险供应商”,以系统应对地缘政治、供应链依赖等新兴网络风险。CSA 2.0属于欧盟层面的条例(regulation),一旦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并过了生效期,即在27个欧盟成员国自动生效并实施,无需成员国再转化为国内法。该法案具有明显政治色彩,意在以安全为由排除中国企业,将对中国企业市场准入、供应链与合规成本形成多重压力,甚至导致中欧在部分ICT领域供应链全面脱钩风险,负面影响巨大。

一、通过可信ICT供应链安全框架,排除高风险供应商

CSA 2.0是对2019年《网络安全法》和2022年《网络和信息系统指令2》(NIS 2)的进一步升级,反映了欧盟网络安全策略的持续深化。其核心变化点包括构建可信ICT供应链安全框架、优化欧盟网络安全认证框架体系(ECCF)、强化欧盟网络安全局(ENISA)核心职能和角色等,其中可信ICT供应链安全框架,旨在欧盟法律层面系统性地解决由非技术性因素引发的供应链风险,强制要求成员国在能源、交通、ICT服务管理等关键行业排除所谓“高风险供应商”,尤为值得重点关注。

可信ICT供应链安全框架将欧盟2020年出台的《5G网络安全工具箱》中的建议性措施升级为强制性要求。适用范围从5G等特定领域扩展至移动网络(5G/6G)、固定网络、电力、自动驾驶、云服务、半导体、医疗设备等18类关键资产。CSA 2.0草案首次在立法层面提出“高风险国家”(HRC)概念,并建立“高风险供应商”(HRV)名单。核心特点是从技术安全审查转向地缘政治和制度环境的评估。

高风险国家(HRC)认定标准(Art.100):欧盟委员会可基于以下三项标准将第三国认定为“构成网络安全担忧的国家”:(a) 该国法律是否要求企业向政府报告漏洞;(b) 该国政府是否支持或发起网络威胁活动;(c) 是否缺乏独立司法救济和民主控制机制。 一旦中国被认定为HRC,所有中国供应商将自动推定为HRV,无需逐一举证,这被称为“一键脱钩”工具。

高风险供应商(HRV)认定标准(Art.104):欧委会可基于所有权结构、外国政府控制力、情报法义务、历史安全记录等因素,将特定企业列入HRV清单。欧盟2020年出台的《5G网络安全工具箱》已实质性认定华为、中兴为HRV,CSA 2.0大概率将这一认定法律化。一旦被认定为HRV,企业将面临六项硬性禁令(Art.100, 111):

· 存量拆除:移动网络关键资产必须在36个月内完成物理拆除(Art.110),固定网络和卫星网络时间表由后续执行法案确定。

· 新建禁入:禁止在关键ICT资产(附录II清单)中使用HRV组件。

· 资金切断:禁止参与任何欧盟资助项目,包括“地平线欧洲”(955亿欧元)等研发计划。

· 采购关门:禁止参与公共采购及18个NIS 2关键行业的敏感采购。

· 标准除名:禁止参与CEN/CENELEC/ETSI标准制定,已获ECCF认证证书立即撤销。

· 人才封锁:禁止成为欧洲网络安全技能认证(ECSF)的授权提供者。

二、指向性明显,中国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

CSA 2.0草案的出台,标志着欧盟对华科技政策发生了质变:它不再是一部单纯的技术认证法规,而是转变为“主权博弈”工具,成为对华脱钩的法律工具箱,覆盖18个关键行业,为未来全面脱钩做好法律准备。

通过ICT供应链安全框架,欧盟委员会试图将原本属于成员国的“国家安全定义权”收归布鲁塞尔。其战略逻辑呈现“双重性”:一是战术上“精准脱钩”,当前阶段在维持消费电子、绿色能源等低敏感领域合作的同时,通过法律强制力在5G、云、量子等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实施“外科手术式”剔除;二是战略上“全面储备”,通过“高风险国家”(HRC)认定机制,欧盟实际上完成了对华“全面脱钩”的法律工具储备。HRC/HRV机制指向性明显,认定标准近乎为中国“量身定制”。这是一把悬在中国ICT产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地缘形势变化,欧盟可随时利用此法律接口,将封锁范围从关键基础设施瞬间扩展至全行业,对中国科技企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 中国企业将遭受重大损失CSA2.0草案已明确移动、固网、卫星网络的关键组件要全面排除HRV,规定移动网络排除HRV的时间线为HRV公布之日36个月内,固定网络、卫星网络的排除时间将通过执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亨娜·维尔库宁(Henna Virkkunen)曾多次表示电信行业HRV已由2023年6月欧委会文件确认,指向中国企业。一旦CSA 2.0草案通过,HRC/HRV机制全面启用,中国企业将首当其冲,而且影响远超电信领域,将系统性冲击新能源、医疗、云服务、安防监控、无人机、智能网联车等18个关键行业市场,将使整个中国ICT产业在欧洲面临市场准入危机。

· 供应链重构与成本攀升:欧洲企业为满足监管合规要求,会加速“去中国化”,中国供应商将被挤出核心供应链,会扰乱全球ICT供应链,增加不确定性。同时,中国企业需要为每一类ICT产品取得欧盟统一认证,合规与运营成本激增。例如网络设备获得substantial级别网络安全认证的费用可达数十万欧元,认证周期为6-24个月,部分中小厂商可能会不堪重负,被迫退出。

· 技术标准与规则壁垒:认证体系向欧盟标准对齐,中国企业在标准制定中被边缘化,长期技术合作与市场拓展受限。CSA 2.0草案也限制高风险供应商参与欧洲标准的制定,无法申请欧洲网络安全证书,并撤销已有欧洲网络安全认证证书。例如,按照新的认证框架,华为公司所有产品/设备无法申请CSA框架内的网络安全认证,已获证书会被撤销。

· 声誉受损与示范效应:欧盟在缺乏公开、可验证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将中国企业贴上“高风险”标签,直接损害其国际声誉。此举把经贸议题安全化、政治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例如其他国家若照搬欧盟模式出台类似限制,将产生“示范效应”,进一步撕裂全球供应链。印度、日韩、拉美部分国家已启动类似“可信供应商”清单,中国厂商或被集体贴上“不可信”标签,影响全球销售。

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CSA 2.0草案违背了公平竞争和非歧视的市场原则,是将经贸科技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对华脱钩的工具。尽管其尚处于草案阶段,还需要经过完整的立法流程,争取成员国的“有效多数”同意,但其负面影响已初见端倪,因为未来前景面临极大不确定性,部分欧洲公司已经开始启动风控措施,减少中国ICT产品的采购,一旦获得通过,影响将更为巨大。因此CSA 2.0草案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需要我国政府、行业、企业迅速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对,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欧盟《网络安全法2.0》监管覆盖的18类核心资产

1. 移动网络(5G/6G):无线接入网(RAN)、核心网、基站等关键组件

2. 固定网络(光纤/海底电缆):骨干网、接入网、传输设备、海底电缆系统

3. 电力供应与储能系统:智能电网、储能电站、电力控制设备、新能源并网组件

4. 供水系统:供水调度 SCADA 系统、水质监测联网设备

5. 联网和自动驾驶车辆:车联网(V2X)、自动驾驶域控制器、车载通信模块

6. 无人机与反无人机系统:军用 / 民用无人机、反制设备、数据传输链路

7. 铁路信号系统:列车控制系统(CTCS)、调度通信设备

8. 工业控制系统:化工、制造等关键行业的 PLC、DCS、SCADA 系统

9. 卫星通信系统:卫星地面站、星上载荷、卫星运营服务

10. 云服务:政务云、医疗云、工业云等关键领域云服务

11. 半导体制造与设计:芯片设计工具、制造设备、先进工艺芯片

12. 医疗设备:联网医疗设备、远程诊疗系统、医疗云平台

13. 监控设备:视频监控摄像头、安防管理平台、人脸识别系统

14. 航天服务: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在轨运营支持

15. 边境安全系统:边境监控、人员核查、通关设备

16. AI模型:生成式 AI、关键领域专用 AI(如医疗、工业)

17. 关键软件组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软件、安全固件

18.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冷却系统

其中,1-9类为基础设施领域,10-18类为核心科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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