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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时间:2021-05-09   访问量: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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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21日晚9点,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案件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人民银行表示,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前期,部分媒体报道了个别金融机构员工涉嫌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人民银行依据属地原则调查立案,发现涉案金融机构存在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金融机构严肃查处。人民银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涉案金融机构以此为戒,全面排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在制度建设层面,明确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者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环节的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在系统建设方面,金融机构要持续改进完善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定期监测并堵塞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完善系统功能模块,确保系统生成日志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信息数据的查询和下载操作。特别是要畅通系统使用人员的意见反馈渠道,避免业务、技术“两层皮”的现象。三是在人员管理方面,要不断强化相关措施。对接触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岗位人员合理设置权限,并采取内部审批等有效措施进行权限控制,全面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避免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行为的再次发生。

  人民银行表示,截至目前,各涉案机构均已进行整改和问责,进一步健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强化从业人员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意识。

  声明:本文来自新京报,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资讯网)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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